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的行动具有一定限制,包括居住地的变更。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更改居住地。取保候审期间更改居住地需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影响取保候审的效力。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活动区域;(二)不得接触、会见某些人员;(三)不得参加或者组织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四)遵守其他由取保通知书规定的义务。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取保人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通知书作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须服从警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的管理,不得更改住所、出境、离开工作岗位或者逃避监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指定居所或者活动区域,或者拒绝接受监督管理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更改居住地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需更改需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否则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取保候审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