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
释义 |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出版、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及人格自由不受侵犯; 5、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6、享有通信自由; 7、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9、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10、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1、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那么,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1、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公民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除以上五方面基本义务外,公民还有劳动、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以上就是关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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