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民事诉讼,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二审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是刑事诉讼,当出现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而上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等情况时,必须开庭,其他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