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受伤者,不能在派出所调解。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因民事纠纷而致受伤的,可以经派出所调解。派出所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派出所做线下调解,调解书是否由派出所盖章 派出所的调解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是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这个需要双方自觉共同遵守。只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裁决、判决才具有法律强制力。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派出所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范畴,出具的调解书属于在行政机关的组织下,当事人的一种意合行为,对当事人各方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对于达成意合的调解书,派出所不会再重新受理,当事人各方有更变主张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调解书也是法院判决裁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条款说明调解的效力与判决书的效力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 刑满释放后,警方进一步介入调查。我该怎么办? 刑满释放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的手续有:凭监狱发放的释放证明书到当地派出所备案、办理户籍登记。因为犯人在被逮捕时,逮捕机关一般会通知常住地公安机关注销该犯人户口,所以犯人刑满释放后,需要重新登记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对方喝醉后,我住院两天,对方调解了一次。我想问一下调解不能在派出所行政拘留多久 醉酒的拘留时间是:三十七天以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院作出判决,但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我该怎么办?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下发强制执行中止执行通知并下发债权凭证;2、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等;3、当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可以再次恢复强制执行。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的民事纠纷在派出所调解,对方后悔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发生民事纠纷并经派出所调解不成的,从派出所结束调解之日起,在规定的一年或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都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