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享受抚恤金?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职工的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一定比例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意见》,待遇不得一次性支付,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可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34号)第十三条规定,不能一次性支付。但生前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近亲属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需要注意的是,待遇支付应按照规定进行,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如生前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支付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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