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纠纷开庭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民间借贷纠纷包括其他的案件开庭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程序: 1、宣布开庭; 2、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 3、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4、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5、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的回避; 6、法庭调查阶段,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7、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被告逐一进行质证。再由被告举证,原告进行质证; 8、法庭询问阶段,原被告之间可以互相发问,再由主审法官进行提问; 9、法庭辩论阶段,进行第二轮辩论; 10、陈述最后意见,如事实清楚的,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一、借贷合同纠纷起诉的准备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其中需涵盖的内容包括: (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 (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2、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条、资金流水证明等,应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情况、被告是否有还款等。 说明: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式两份或多份,一份原本交由法院附卷,一份副本由法院送达被告;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 3、身份证明及委托材料:应提供原告及被告的身份信息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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