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专利无效宣告2、等同得权的抗辩事由(1)运用禁止后悔原则进行抗辩;(2)自由公知技术抗辩;3、法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1)在先使用权的享有;(2)专利权用尽;(3)临时过境保护;(4)非生产经营性使用;4、不经许可但应付费的情开5、合法使用权的抗辩(1)以委托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2)以合作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3)以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进行抗辩(4)以享有专利权为由进行抗辩:6、其他抗辩形式(1)、专利权丧失又恢复时他人的使用权:(2)、对现有被控侵权物的改:(3)、权利冲突抗辩;(4)、全面覆盖原则抗辩 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法定条件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如下: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如下: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三、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三种合同抗辩权相同点在哪里 合同的三种履行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三种抗辩权的目的相同: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次序,增进当事人之间的协作。 2.三种抗辩权的适用范围相同:三种抗辩权均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并且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3.权利效益相同:此三种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 4.行使方式相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依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此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依职权主动援用。当事人如不行使此项权利,又不履行自己义务,即应负担逾期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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