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方式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股东认缴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是不能用来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转移财产所有权。 一、注册资本的出资形式是什么呢 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有: 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二、股东入股是否为现金入股 股东既可以使用现金货币财产出资,也可以使用诸如实体财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估价及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总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1、货币出资方式。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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