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收到条分为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来书写: 1、标题,写在正文的中间,可以直接写“收条”; 2、正文,写的内容包括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3、落款,要写明落款人的名字、具体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