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抚养协议详细范本怎么写 |
释义 | 遗赠人愿将个人财产遗赠给受赠人,并由受赠人承担抚养义务。双方达成协议,包括财产遗赠、抚养义务、财产所有权转移、丧葬事务等。协议生效后,受赠人负责照顾遗赠人的生活、医疗等需求。协议可解除,违约责任明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公证并备份。其他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 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第五条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办事处留存一份。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结语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甲方愿意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的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的义务,并接受甲方的遗赠财产。双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办事处留存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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