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涉外婚姻怎么起诉离婚 |
释义 | 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结婚证; (三)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在华居留证明; (五)民事起诉书; (六)授权委托书; (七)书面意见; (八)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四,五,六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外国人能否在我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能在我国收养子女 。收养申请应当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转交,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体检证明; (六)是否有刑事处罚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部门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状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和适合照顾儿童的特点。 二、外国人跟中国人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