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之后房屋的所有权,依旧是出租人。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地产;依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出租人应按月租金的2%,定期向区主管机关交纳房地产租赁管理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检查、维护房地产及其设施,保证房地产安全;出租人改建、扩建或装修房地产须经承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 租客仅仅是有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用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予、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