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撤回仲裁申请后再次提交仲裁申请? |
释义 | 根据《仲裁法》,如果申请人一方申请撤诉,其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就同一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开庭日期,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请求延期开庭。如果申请人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反悔,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如果是申请人一方申请撤诉的,此后其就同一仲裁请求的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根据《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拓展延伸 再次提交仲裁申请的时间限制及程序要求 再次提交仲裁申请的时间限制及程序要求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仲裁规则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撤回仲裁申请后,是否可以再次提交仲裁申请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仲裁规则是否明确规定了撤回后再次提交的条件;其次,是否存在时间限制,即在仲裁程序的特定阶段内是否可以再次提交申请;最后,是否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仲裁庭的批准。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撤回仲裁申请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再次提交仲裁申请。 结语 根据《仲裁法》,如果申请人一方申请撤诉,则其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延期开庭。如果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则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再次提交仲裁申请的时间限制和程序要求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仲裁规则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撤回仲裁申请后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再次提交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六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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