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
释义 | 1、进行企业注销登报公告 2、注销公司的税务 3、进行工商的注销 4、到银行办理注销。 5、工商注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等;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餐饮服务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有关税务机关可依法履行法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注销登记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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