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狱里不需要交纳生活费。在监狱里,基本生活用品都是配发,吃饭能保证吃饭,满足人身生存的营养要求。其他日用品能用零花钱和劳动报酬购买,所以不需要花钱。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大家统一穿囚服,坐牢自己不用交纳生活费,也就是大家的伙食费,由国家财政按一定的标准供给。在押服刑人员向家人索要的钱,只是用来购买一些日用品。 1、服刑人员在狱内接受劳动改造,每周劳动五天,学习一天,自由活动一天; 2、劳动的内容,多数是从事一些批量加工类劳动,例如服装加工、玩具加工等等,少部分是服务岗位,例如纪检、炊事员、护理员、教师等等。每个工作日劳动八小时; 3、服刑人员学习的内容,包括法律、文化、技术等方面; 4、服刑人员自由活动期间,可以在规定的活动范围内自由安排,可以娱乐、洗刷、也可以看电视和书报等,另外经批准可以打亲情电话; 5、新入监服刑人员和待出监服刑人员一般不参加劳动。新入监的服刑人员进行一个月左右的入监学习,主要学习队列、监规纪律,待出监服刑人员进行一个月左右的出监教育。 6、不饮酒,不违反规定吸烟。 7、遇到问题,主动向警官汇报。与警官交谈时,如实陈述、回答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看守所的人犯给养费和修缮费,必须全部转入看守所帐户,由看守所直接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看守所的行政和业务经费,按正常渠道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