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1、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按规定合并计算纳税; 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乘年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个纳税年度内仅获得一次股权激励; 2、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应纳税款等于(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乘规定月份数乘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乘规定月份数一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3、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明确的工资薪金所得股权激励形式有三种: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主要依据财税2005,35号文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财税2009,5号文规定,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比照股票期权所得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