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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要求是什么?
释义
    商标复审申请的主旨是:(一)主体条件,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二)时间条件,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内容条件,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与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四)其他条件。
    法律分析
    (一)主体条件;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二)时间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内容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四)其他条件。
    拓展延伸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条件和程序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首先,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条件包括:1)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2)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其次,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驳回复审申请书、证据等;2)递交申请材料给商标局;3)商标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4)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决定;5)申请人收到决定书后可以选择接受或继续上诉。最后,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可以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是申请人重新争取商标注册的重要途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结语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是申请人重新争取商标注册的重要途径。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还需确保驳回复审申请的内容与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致。申请人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并递交给商标局,随后商标局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申请人在收到决定书后可以选择接受或继续上诉。此外,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可以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是重新争取商标注册的重要程序,申请人应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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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