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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不立案复议向公安哪个部门
释义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一、法院执行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若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法院一般会发送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执行案件号码,执行法院的具体名称以及执行法官的名字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5、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
    二、申请恢复执行的条件如下:
    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
    总之,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有两年的期限,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流程恢复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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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