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什么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一、取保候审一年会自动结案吗 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一年内是否结案,要根据所犯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直接关系。结案的条件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法律手续完备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和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各种法律手续完备。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关于结案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移送起诉是什么意思 移送起诉是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査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案件移送到法院什么意思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什么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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