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为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如果违法了治安管理秩序,要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