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是否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只有直系晚辈血亲才有权代位继承,也包括拟制的血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一、子女去世父母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的份额,以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也就是说,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 但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先于他们死亡的,则该份遗产可以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来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说,子女死亡,即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故无权继承父母财产。 但是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民法律典上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适用代位继承有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的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三、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受辈数的限制;第四、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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