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是否能继承全部遗产 |
释义 | 一、代位继承是否能继承全部遗产 1、代位继承不能继承全部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代位继承后遗产分割如何进行 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 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不绝对均等。 5、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并不绝对排斥其晚辈直系血亲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6、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作为法定继承人时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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