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且不能确定则无效。信托财产要求从委托人自有财产中隔离和指定出来,真实转移收益权。目前实务中资产收益权信托多为信托公司通过合法设立的信托计划募集到资金后受让第三人的资产收益权,因此无需探讨资产收益权是否满足信托财产确定性的原则。 法律分析 《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须确定信托财产,且该财产须为委托人合法所有;若信托财产不确定,则信托无效。《信托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未明确信托财产“确定性”的具体要求。根据最高院案例2的裁判要旨,信托财产的确定性要求从委托人自有财产中隔离和指定出来,已达到信托财产破产隔离的作用。对于资产收益权是否满足信托财产的确定性,仅从概念上或合同约定上界定该财产权利范围是否明确、具体是不够的,还应满足收益权真实转移的要求,否则并不符合信托财产确定性的要求。关于收益权真实转移的认定标准,可以从风险转移、剩余财产价值权及实际控制权等方面综合判断。目前实务中,资产收益权信托多为信托公司通过合法设立的信托计划募集到信托资金后受让第三人的资产收益权,因此实际上信托计划成立时并无需探讨资产收益权是否满足信托财产确定性的原则。 法律依据 《信托法》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