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设债务转让怎么认定 |
释义 | 认定预设债务转让的效力规定是:如果获得债权人的同意,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依法进行转让的,转让行为有效;如果未获得债权人的同意的,则转让行为无效。 一、合同可不可以转让 合同可以转让,但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生效,否则无效。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2、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经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转让的内容必须合法; 4、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二、股权转让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股权转让过程中主要容易产生以下两大纠纷。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又细分为两类: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 (二)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在此情形下的纠纷,一般也存在两类。一为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二为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且前一纠纷往往因后一纠纷的发生而引发。在这类纠纷中,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也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 三、担保人起诉债务人要注意什么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 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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