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转让的,担保物权是否可以转让 |
释义 | 债务转让,担保物权并不一定转让,具体应视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如果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未经担保的允许,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可以起诉别人代为偿还贷款吗? 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的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债权人、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什么叫追偿权,追偿权是指什么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 三、贷款担保人都有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如下: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3、以特定财产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如下: 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 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3、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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