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工作的程序规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的要点:携带伤残鉴定申请书、医院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片、X片、诊断报告、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鉴定基于事故直接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未终结的需说明;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费用。 法律分析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拓展延伸 山东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的合规要求 山东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的合规要求是指在山东地区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这些合规要求包括: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客观、科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鉴定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鉴定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山东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的合规要求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山东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的合规要求确保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客观、科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鉴定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鉴定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时,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些合规要求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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