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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一年的劳务合同做了三个月,可以走吗
释义
    可以的。正常离职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工资的发放。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且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一、签了劳动合同一年有三个月未干怎么办
    可以的辞职。正常离职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工资的发放。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三十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三十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且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如果是快辞,急辞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需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证明,不能举证或者证明不足的,不能扣押工资,克扣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想离职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想离职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另外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是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三、没劳动合同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口头或书面通知单位。
    通知后期限届满即可离职。实际上,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
    注意: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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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5: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