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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保局地址 |
释义 |
法律主观: 温州 市区 医保新政出炉看病先去社区医院省不少钱 市区职工在社区卫生院看门诊,医疗报销可达80%,而去附一医看门诊则只能报销60%,而未通过基层医院转诊到市外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下降25%。昨天,我市召开分级诊疗工作推进会,市人力 社保 局出台分级诊疗后的报销比例。据悉,到2015年底,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以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在基层医院看病更省钱 当前,我市医保总参保人数已达750多万,参保率已超过95%,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医保费用差别化支付是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的重要手段,医保报销档次必须拉开,报销比例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 分级诊疗政策实施后,职工参保人员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在二级医疗机构或在急救车抢救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在一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购物,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0%。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则分别可享受补偿50%、40%和35%。 市区职工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 基本医疗保险 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累计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300、6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封顶线26.7万元(含)以下部分,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5%;统筹封顶线后0-15万元(含),在职职工救助基金支付80%,退休人员救助基金支付90%。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下降25%。 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相应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和75%。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可报销60%,而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下降25%。 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分级诊疗实施后,老百姓除了关心医疗费,还关心社区医生的医疗水平。为此,我市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责任落实到医生个人,我市从2013年起逐步开展全科医生签约工作,目前全市上报签约对象已达到69.66万人。加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技能和知识培训,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社区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签约对象提供从医院到家庭等模式的全程健康管理,为群众提供第一时间“可及性”医疗服务,还将为转诊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 目前,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已全面启动温州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监管平台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对每一个人、每一张处方、每一个医疗行为的监管,进而达到“规范医疗、控费控药”的目的。 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目前试点县(市)乐清、平阳、永嘉、文成已先行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到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也要启动分级诊疗。“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避免盲目随意转诊,避免无工作积极性的、推卸责任的转诊。特别是在实现分级诊疗早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心理和需求,可以是技术或设备原因的转诊,也可以是患者强烈要求的转诊。 要使双向转诊在各级医院之间无缝对接,使分级诊疗有序运转,市卫生局还要建设一个统一的市级双向转诊协同平台,分期实现转诊与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医疗转诊信息平台,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信息与患者诊疗过程的信息整合共享,使各级医疗单位实现转诊信息通畅、路径最优。通过推广城市医院门诊、住院预约进社区、实现病人上转服务便捷,解决病人在基层医疗单位治疗的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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