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1、设立时的原始获取。也就是说,基于公司的向公司投资,取得股东资格。以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