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民法典居委会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二、居委会的职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如下所述: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