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当物业与业主纠纷你怎么解决 |
释义 | 物业与业主纠纷解决方式:协商和解、第三方调解、仲裁、司法诉讼。业主有权公开物业管理资料,包括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等。业主还享有知情权,包括了解物业服务质量、规章制度、经费收支情况、重大事故、管理调整、物业公司选聘和投诉情况。若对物业帐目有疑问,需由业主委员会代表提出请求公布。 法律分析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当物业与业主纠纷你怎么解决?约好双方一同来现场进行讨论。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越来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选协商和解是双方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 《民法典》规定,小区物业公司仅具备服务权,利用小区设施所得公共收益,必须全部用在小区公共设备维修、业主日常文体活动。但业主要求公布或查阅收入、使用情况,往往被拒,诉至法院后判决结果也不一,主要原因是法律没有明确哪些情况可以公布或查阅。 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除了上述规定的权利以外,业主作为消费者理所应当的享有消费者的知情权。业主的知情权主要包括: (1)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了解; (2)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主公约进行了解; (3)业主有权/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解; (4)业主有权对住宅小区(大厦)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进行了解; (5)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调整、修改进行了解; (6)业主有权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 (7)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情况进行了解。 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帐目有疑问,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帐目,但是不能随便一个人就去查询,需要有相当人数的代表,一般在10人以上。 结语 在处理物业与业主纠纷时,我建议采取约定双方一同到现场进行讨论的方式。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包括自选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这些方式各有优劣,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根据《民法典》,业主有权了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章制度、经费收支情况等。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帐目有疑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公布帐目。需要注意的是,查询帐目需要有一定人数的代表参与,一般要求在10人以上。通过充分的沟通和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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