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协议又称中介合同,我国法律目前没有禁止工程居间协议的存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活动中,施工企业委托他人进行居间,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所付居间费用有具体违反特别法的规定,且工程居间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订立合同的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就应当依法认定居间合同的效力为由,对建筑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加以肯定。 一、居间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注意的问题有: 1.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 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意向金牵制委托人。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 4.先收费再办手续按规定,经纪机构单方收取的中介费用最高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经纪机构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 二、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 (二)、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使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