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保金收不回来如何解决 |
释义 |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质保金。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 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算 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建设工程正常竣工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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