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口集体户口怎么转个人户口 |
释义 | 先要了解到哪里去办理,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个人在当地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 海南户口办理有哪些要求呢?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一: 1、55周岁以下、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 2、5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人才落户; 3、55周岁以下、***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人才落户; 4、55周岁以下、高收入人才落户; 5、55周岁以下、技术创新人才落户; 6、55周岁以下、重点产业创业人才落户; 7、55周岁以下、“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落户; 8、40周岁以下、获得创新创业奖项人才落户; 9、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才落户; 10、创新创业人才落户; 11、紧缺急需、特殊才能人才落户; 12、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 13、55周岁以下,在我市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落户; 14、互联网产业人才落户; 15、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落户。 16、离校三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人才落户。 综上所述,个人在当地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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