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丢失者可以先登报公示,带齐 身份证 件、 购房合同 及 房产证 原件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票手续或让地税部门复印一张存根联并加盖公章。 (2) 契税 丢失之后可以到当地地税部门补办。首先地税部门填报挂失声明审批表,然后经主管税务所审批,持这份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最后再凭报纸和相关 购房 材料进行补办。 (3)凭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 买房 票据到当初缴纳契税单位,申请复印你的契税发票存根,然后加盖这家单位财务公章,就可以作为你的契税票据使用。 (4)补办契税发票一般需要90天,如果已超过90天认证期,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如果购买 二手房 就要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晰。此外在签合同时,也应该就交房时间、房屋状况、 违约责任 等情况进行详细约定(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