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 1、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综上所述,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第五条 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