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的通知,清理规范违规借读行为。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清理规范违规借读行为是加强教育治理的国家部署和全国性行动。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通知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我省随即出台《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黑教学函〔2019〕283号),对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同时,清理规范违规借读行为也是打好教育治理组合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的需要。年初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办事不求人"要求,先后印发《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为此,全省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正本清源,综合施策,对普通高中违规招收借读生坚决予以清理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