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指的是哪方? |
释义 | 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1、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 3、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4、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别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共益债权指的是什么债务共益债务指的是什么 共益债权是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共益债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否存在共益债权是否要求清偿应该由债权人确定。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共益债权对于债权人仍然是私权所以如何处分完全取决于债权人。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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