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
释义 | 证人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尤某与邻居吴某的儿子吴某某发生口角,吴某去阻拦。被尤某打伤背部、左肩和胸部,吴某被打伤后,浑身不适,当时就躺下了。到第四天,吴某开始畏寒畏冷,背部、胸腹部疼痛。经市第三医院检查,诊断是“脑蜘蛛网膜和消化道出血,与外伤诱发有关。”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尤某赔偿其医药费4310元。在诉讼中,证人陈某出席了法庭,证明其曾亲眼看见尤某毒打吴某。陈某因出庭作证耽误了工作1天,支出了差旅费50元,于是陈某要求人民法院予以补偿其差旅费及误工补贴100元。由本案可知,证人因作证支出的差旅费及误工补贴,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补偿,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还享有以下权利: (1)证人作证受国家法律保护。证人出庭作证,国家有义务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如证人因作证受到打击报复,有权提出控告,受到司法保护。 (2)证人有权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的,可要求法院提供翻译;对于聋哑盲人,他们可以用哑语、书面语、手势进行陈述; (3)对于自己的陈述,证人有权申请补充或更正。证人发现记录与自己的表述不一致时,可申请更正。证人既然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就得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1)证人必须按时出庭作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因而,证人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必须按时出庭作证。 (2)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一般而言,证人应该以口头方式就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作出陈述,陈述必须属实,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陈述应该是针对事实,而不是就事实进行分析、评价、推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这说明证人以口头陈述为原则,以提出书面证言为例外。只有在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如住院治疗行动不便时),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3)证人必须遵守法庭秩序。 (4)证人故意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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