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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子女受教育阶段如何填
释义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子女教育填写步骤:1.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扣除填报”;2.选择扣除年度,然后点击“子女教育”;3.进入填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选择子女”;4.点击“添加子女信息”,添加后选择;5.填好子女受教育阶段、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6.点击“本人扣除比例”,选择100%或50%;7.选择申报方法后“提交”即可。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子女教育材料1、子女教育的申报范围从3岁开始持续到博士(学龄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2、申报标准为每个子女每人1000元,由父母其中一方进行申报,父母双方各扣50%;3、学前教育的标准为年满3周岁的当月到小学入学前一个月为止。全日制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到教育结束当月;4、申报前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子女的教育信息(如受教育阶段和受教育时间段)、子女和配偶的身份证号码。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章。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举措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章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举措,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薪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章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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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