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加名字的办理方式有什么 |
释义 | 有两种加名字的形式有以下两种: 1、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 2、按份共有,加完名字后,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站此房产的份额具体是多少。也就是说他们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办理流程有以下三点: 1、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约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约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 2、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3、领取双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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