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抵押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权属有争议、征用拆迁范围内、公共福利事业用地、文物保护建筑、被查封、未登记领证、外商投资企业、政府所有房产、集体土地使用权(除法律允许)。 法律分析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拓展延伸 房地产抵押限制:哪些类型的房产无法作为抵押物? 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有一些特定类型的房地产是无法作为抵押物的。这些类型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拨款的住房项目;2.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产;3.房产所有权存在争议的;4.法院判决冻结的房产;5.房产存在质押、抵押、查封等限制的;6.未取得合法房地产证书的;7.租赁房产;8.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的;9.违法建设的房产等。这些限制旨在保护借款人和金融机构的权益,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因此,在进行抵押贷款时,应仔细了解房产的性质和限制条件,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并获得合法的抵押贷款。 结语 无法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包括:权属有争议、征拆范围内、公共福利事业用地、文物保护建筑、被查封或扣押的、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未确认出资额、行政机构所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需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可靠性,以保护借款人和金融机构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所以,在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虽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的所得,抵押权人则无权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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