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证的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社区入户调查 ; 3、召开民主评议会; 4、公布初审对象名单; 5、填写审批表 ; 6、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入户调查; 7、公布拟保人员名单 ; 8、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 9、区民政局审批 ; 10、公布低保户名单 ; 11、发证。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