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驱逐出境的适用问题有: 1、驱逐出境适用的对象是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2、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3、对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一、被遣返回国之后会怎么样 一般而言,对于罪行较轻,但又不宜继续滞留我国境内的,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对于罪行较重,需要判处一定主刑的,可以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 二、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吗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但也可以独立适用。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 三、不诉属于刑事处罚吗 不诉不属于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