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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时限是多少
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时限一般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两种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两种方式是:
    (1)依职权主动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几种方式是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
    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
    一是行政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该内容由 王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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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8: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