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名誉权包括如下内容:名誉保有权,即使自己的社会评价不降低,不丧失,以及改善和提高自己社会评价的权利;名誉维护权,即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有恶意贬损或损害自己名誉的行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即名誉权人可以利用自己的名誉从事活动,并享有因此获得的合法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