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二审不判离婚如何办? |
释义 | 法院二审不判离婚时,当事人可等判决送达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离婚需提供证据,如结婚证、感情变化、子女状况、财产清单等。法院判离婚需证明感情确实破裂,如重婚、家暴、分居满二年等。若一审未判离婚,可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一、法院二审不判离婚如何办? 离婚诉讼二审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等判决送达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一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上诉大多都会维持原判的。 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起诉离婚法院判离,都是在认定了双方的感情确实是感情破裂的,所以一方要离婚的,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会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如果一审未判决离婚,那么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结语 经过充分了解,如果离婚诉讼二审未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判决送达后的六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一审法院未判决离婚是因为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存在和好的可能性,因此上诉往往会维持原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会根据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婚姻基础状况、夫妻感情变化等证据。法院在认定感情确实破裂后才会判决离婚。如果一审未判离婚,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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