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