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 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客观: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全文第七条 2em“>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