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什么和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能源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对统筹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型能源体系是在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基础上,顺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能源发展高级形态。新型能源体系是以非化石能源为供能主体,以低碳零碳利用的化石能源为必要的结构性支撑,以智能高效能源互联网为枢纽平台,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为支撑,融合应用先进能源技术与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依托统一现代能源市场优化配置能源资源,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广泛形成能源绿色生产消费方式,实现更高水平的能源供需动态平衡,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协调互济,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能源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持续彰显,高质量、渐进式、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本质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过程,是一个能源由传统的、不可再生的且分布不均的化石能源供给为主,逐步向新型的、可再生的、广泛存在的清洁能源供给为主的转变过程;是一个由自然资源禀赋依赖为主,向科学技术依赖为主的转变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七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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